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母叟”(495页)。
?—1872清朝大臣。蒙古文学家。蒙古镶红旗人。石尔德特氏。字芝生,号西樵。初在杭州驻防。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改庶吉士。十三年,授编修,擢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二十四年(1844),升光禄寺卿、
见“兀慎”(107页)。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1804—1871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字艮峰。道光九年(1829)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二年(1832),授编修。十三年,任翰林院侍讲、侍读。十五年,充会试同考官。二十四年(1844
南北朝时涔阳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地名为族称。古代泛称※荆蛮、※武陵蛮、※巴郡南郡蛮。分布在今湖北公安县南。传说为※廪君或※槃瓠之后裔。北周天和元年(566),用粮食和武器等援助荆州、信州蛮首领※冉令
见“曷苏馆”(1652页)。
?—1731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完颜氏,世居鄂尔浑地方。爱音布之孙。康熙二十二年(1683),袭云骑尉世职。二十八年(1689),管佐领。后历署护军参领、吏部郎中。五十年(1711),迁内阁侍读学
见“碎叶水”(2351页)。
即“泰赤乌”(18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