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苟人
见“尉元”(2130页)。
见“尉元”(2130页)。
藏语音译。见“谿堆”(2599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正七年(1347)正月,以阅老丫等蛮归降,立老丫耿涑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县北整董。明洪武十五年(1382)废。
1746—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南永绥(今花垣)黄瓜寨人。苗族。原为寨老。家贫。靠烧炭、打猎为生。习武功,善用刀矛枪弩,性情刚毅勇猛,以善猎著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
?—1762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人,济勒莫特氏。初历任二等侍卫、头等侍卫。乾隆九年(1744),授绥远城副都统。十年,调右卫副都统。十五年(1750),受命办理青海事务。十八年(1753),
书名。元马祖常(1279—1338)撰。15卷。以所居石田山房名集。祖常光州(今河南潢川)人,先世隶汪古部,曾祖月合乃从世祖南征,因家于汴,后徙光州。延祐(1314—1320)中开科举,乡贡、会试皆第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
同治十年(1871)甘丹寺堪布班垫顿柱勾结该寺喇嘛阿丹及札萨克喇嘛扎克巴协念等,谋令诺门罕辞退协理商上事务,谋夺商上大权,并密谋杀害原噶伦彭错策旺夺结父子等6人,为哲蚌寺喇嘛告发,畏罪潜回甘丹寺。噶伦
见“纳依”(1266页)。
见“焉耆”(2022页)。
即“吴凌云”(10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