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计议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官名。元代置,为宣抚使属员。参见“宣抚使”(1746页)。
?—1759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雍正三年(1725),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十年(1732)迁侍读。乾隆初,迁御史,擢通政使。任内务实,仗义执言。曾针对时弊疏言题奏要务贵于详明,不得滥用浮词。又参
旧时壮族民间传统共耕组织。流行于桂西北、桂西等地。每年春正月至三月间,各村寨的年轻妇女和姑娘们便自动组织起来,自带踏犁和午饭,约定轮流到各家地里干活,直到把每个队员的地犁完为止。自愿结合,不带强迫性质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元朝官署名。掌也里可温教(又称景教,即基督教聂思脱里派)和十字寺(教堂)祭祀等事宜。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始立,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省并全国也里可温掌教司7
布朗语音译,意为“寨老”。布朗族村寨头人名称。负责分配管理村寨土地,主持宗教祭祀,组织婚姻、丧葬活动,接纳村社成员,对外代表本村社。由选举(神选)产生,届时村社成年男子齐集佛寺,将若干竹签装进罐中,其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查礼特氏。世居乌喇特地方。康熙十五年(1676),以署骁骑校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定南将军希尔根破敌总督姜德滨于弋阳县,又败敌总兵柯腾。十二月,随安南将军觉罗舒恕等领兵至南康县
1767—1792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首领。卓哩克图汗。※渥巴锡长子。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1775年初),渥巴锡去世后,袭札萨克卓哩克图汗封爵,时年8岁。次年出任旧土尔扈特蒙古乌讷恩素珠克图盟盟长
蒙古族的膳食之一。流行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地区。其作法是:在锅里放牛肉块,煮至八成熟时放米,加大枣和红糖,煮成干粥即成。该粥营养丰富,热量大,多在寒天食用。当地的俗话说“吃了都厚巴,数九寒天也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