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曹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原书全名:《(吐蕃)王朝世系明鉴正法源流史》,别译称:《西藏王朝世系明鉴》、《王统世系明鉴》等。元代乌思藏高僧索南坚赞撰。全书共分18品,第一、二品述佛家宇宙观及释迦世系;第三品述中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于越人。传说先世为越王子孙,因避楚,举族迁丹阳乡,更姓梅。周末,散居湘沅。秦时,随族人徙南海台岭。秦末,番阳令吴芮叛秦,甚得民心。闻知,令族人户出壮丁1人,“编为什伍”,投奔吴芮,劝芮
汉代地名。隶西河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一度为南匈奴单于庭。自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附汉,于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先后建庭于五原西部塞80里处及云中,冬,徙居
见“耶律淳”(1304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大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炽俟部(一作婆匐)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约在今新疆福海县一带(一作在乌隆古河以西地区)。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参见“回回国子学”(784页)。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族地方官。又名小播五。贵州都江厅(今三都东南)人。苗族。曾参加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后降清,并助清军镇压都江、古州(今榕江)等地苗族起义军。光绪年间(1875—1908),累官至古州镇
?—1898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乌梁海氏。成吉思汗功臣者勒篾(济拉玛)后裔。色伯克多尔济子。同治七年(1868)袭郡王位,娶清皇族礼亲王之妹为福晋。任御前行走,在京值班,与清朝王
黎族男子防身武器。大多为短刃长柄,刀刃锋利,皆以细斑藤织花缠束刀柄,柄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鹞尾,以为饰,出门常带在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