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曹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清太宗皇太极年号。1627—1636年,凡10年。
清代盟旗制度所定,对旗札萨克实行监督和掌管盟务的人。按制,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由理藩院请旨简放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一人兼摄盟长,或按同部诸旗建盟,以部首领为盟长。一般每三年会盟一次,由盟长召集
元朝官署名。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分地诸事。成宗元贞二年(1296),初置中御府。大德四年(1300),升中政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并入典内院。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为中政院。定
参见“哈格”(1630页)。
见“人役税”(33页)。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金代女真语官名。“撒合辇”意为“黑”, “必剌”意为“江”或“河”, “谋克”为“百夫长”之意。三词组合,意为“黑河百夫长”。为驻黑河之军事长官,地位远比百夫长高。原为骨典乣详稳,贞祐四年(1216)
即“土别兀惕”(69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克音氏。隶齐齐哈尔镶红旗。嘉庆三年(1798),以前锋从内大臣额勒登保镇压白莲教起义,转战湖北、四川等地,赏戴花翎。十八年(1813),参与镇压天理教首领李文成领导的起义。道光二
鱼名。渤海国于唐开元二十六年(738)以其为贡品,献一百尾于唐。据说,因其曝晒于太阳下,干后日久不腐烂,故以为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