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猪江
见“佟佳江”(1095页)。
见“佟佳江”(109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正统后所设只卜得卫同作扎穆图卫。
见“吐豆发”(766页)。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依据境内各地区人口的疏密、可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四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将各1人,幕㧑即为小府主将,幕览为副将,掌本府乡兵的征集、派遣、训练等
见“施州蛮”(1716页)。
即“前锋兵”(1743页)。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清末蒙古王公创办的新式企业。宣统二年(1910) 8月24日经批准,9月10日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创办人是清末的蒙古王公,主要有科尔沁亲王阿穆尔灵圭、外蒙古赛音诺颜汗部札萨克亲王那颜图、阿拉善旗札萨克
?—1511哈萨克汗。又译木伦都克汗,一作巴兰杜克汗、巴兰都黑汗。※克拉依汗子。1480—1511年(一说1488—1509)在位。为争夺锡尔河流域诸城,与月即别(乌兹别克)汗穆罕默德·昔班尼长期作战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