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玛
朝鲜语音译,意为“裙子”。朝鲜族妇女传统服饰。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有长裙、短裙之分。长裙及于脚面,短裙仅齐膝下。有筒裙、缠裙之别。筒裙,是缝合成封闭样的筒状裙子,不开衩。上端按腰身打有许多细褶,并连着一个白布小背心。背心前开口,钉有纽扣,长度与※“则羔利”平齐。穿时,从头部往下套。多为青年妇女穿。缠裙,上端为宽腰带,腰带下打有许多细褶,长及脚面。穿时,将整片裙幅围绕于下身裹至一侧,再把裙子露在外面的一角提上掖在腰带里即成。侧边自成开衩,便于举步。多为中老年妇女穿。两者均配有衬裙。
朝鲜语音译,意为“裙子”。朝鲜族妇女传统服饰。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有长裙、短裙之分。长裙及于脚面,短裙仅齐膝下。有筒裙、缠裙之别。筒裙,是缝合成封闭样的筒状裙子,不开衩。上端按腰身打有许多细褶,并连着一个白布小背心。背心前开口,钉有纽扣,长度与※“则羔利”平齐。穿时,从头部往下套。多为青年妇女穿。缠裙,上端为宽腰带,腰带下打有许多细褶,长及脚面。穿时,将整片裙幅围绕于下身裹至一侧,再把裙子露在外面的一角提上掖在腰带里即成。侧边自成开衩,便于举步。多为中老年妇女穿。两者均配有衬裙。
即“启民可汗”(1174页)。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见“撒剌卫”(2493页)。
见“荟福寺”(1599页)。
羌族之一部。在莎车西南,西有悬度山。其间400里中往往有栈道,下临深渊。人行以绳索相持而度。土有五谷诸国,市用钱为货。居止,立宫室,有兵器。与后魏通使。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①州名。渤海王国置。为扶余府依郭州,领扶余、布多、显义、鹊川四县(一说长平、永平二县亦为其所属;旧有说辽黄龙府之长平等县为其所属,而通州之扶余等为仙州属县)。治扶余县,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但亦有他说
古族名。参见“乌揭”(331页)。
①明代蒙古左翼察哈尔部领主。又译作可可出大、库格珠特、库克齐图、克石炭等,亦称打来罕(打来汉)。孛儿只斤氏。※卜赤汗第五子(一作次子),※图们汗叔父。苏尼特部始祖。游牧于舍喇母林(今西拉木伦河)和哈喇
见“助译者”(10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