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见“乌鲁古”(337页)。
土司名。元置。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安抚田景贤内附,以其地置军民安抚司,治所在龙泉(今贵州凤冈县)。十八年(1281),改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等路宣抚使司,复降
西夏军队职官。西夏语音“正暮”。系正统司之长官,为第一等。有副统辅佐。
藏语音译,亦称“扎洗”。指原西藏地方政府1792年建立的由汉族担任教练的藏军。根据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制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从各类领主庄园内拨出3千※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由领种马岗地的差巴
即“小兽林王”(152页)。
?—1669清朝大臣。科尔沁人。隶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博博图之子。天聪元年(1627),袭父三等轻骑都尉,兼管佐领。崇德三年(1638),以护军参领衔随贝勒岳托征明,毁边墙而进,同都统伊拜克南和县。
见“恰域万户”(1725页)。
朝鲜语音译,意为“裤子”。朝鲜族男子传统服饰。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为灰色,老人则喜穿白色。裤档肥大,裤腿宽,裤脚是紧口。这种裤子,宜于盘腿席坐。用布条(多用黑布)系结裤管,被认为是端庄礼仪的表现。据载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辉特台吉达玛璘从叔父罗卜藏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随杜尔伯特部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后定牧于科布多北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