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古城名。位于新疆特讷格尔(今阜康县治所)。乾隆二十八年(1763,一作二十四年,1759)置建,供驻兵屯田用。城周5里有奇(一作5里8分)。分设4门:东绥惠、西振武、南丽阳、北宁朔。初为特讷格尔州判驻
汉代匈奴地区河名。又作匈河。今地不详,一说北去令居(今甘肃永登县西北)千里。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将赵破奴出令居击匈奴至此。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骑都尉来苗等追北匈奴亦至河。和
?—前113西汉时匈奴裨王。又作苘毒尼。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匈奴浑邪王(昆邪王)归附汉朝,封下摩侯(又作下麾侯)。元鼎四年(前113)卒,子伊即轩嗣,封炀侯。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佐领世职制之一种类型。世管佐领中,原立佐领人具有一定劳绩者。《清通志》卷68载:“其率众归诚,功在旗常、得赐户口者,曰优异世管佐领”。八旗满洲中,计有5个。其承袭办法:原立佐领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杀牲祭鬼神的仪式。当人患病时,请人占卜是何鬼神作祟,并向该鬼神许愿,若病人痊愈或病情好转即择日进行祭祀。据说,不进行祭祀还愿,病会重犯,而且更严重。
18世纪40年代,卡普清教会传教士在拉萨建成教堂和僧舍后,在四噶伦(西藏总理政务官员)之一颇罗鼐支持下,开始传教活动。部分僧人认为容忍此事,不久基督教将取代藏传佛教,遂利用藏民基督教徒拒绝达赖喇嘛摸顶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亲族。索伦彭错之子。道光二十一年(1841),任一等台吉,同年被派往蒙古慰问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二十七年(1847),随噶伦沙扎赴察雅(乍丫)巡视,得
藏语音译。唐吐蕃官名。意即“千户长”或“抚千”,司管千户职能,在万户长之下。详见“吐蕃兵制”(769页)、“部落使”(1906页)。
见“石虎”(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