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西夏职官下品封号。西夏语音“正腮”。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有“文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国柱”称号。下有长艳、闻正、缘集、福合、德称、智观、养孝、善式、才盛、意教、覆全等11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1654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博尔克氏。世居敖汉地方。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与梅勒章京明安达礼败敌马步军于三河。顺治元年(1644),与固山额真宜拜等入山海
见“撒里畏吾”(2494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见“费雅克”(1771页)。
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一作图什业图汗部。以汗号得名。喀尔喀初无汗号,自成吉思汗十八世孙阿巴岱赴唐古特(西藏)谒达赖喇嘛,迎经典归,为众所服始称汗,至其孙衮布始称土谢图汗。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
明代东蒙古部名。意为捕獭者。明中期,服属满都鲁可汗。其首领鸿郭赉因惧失去领地属民,出面离间满都鲁与其侄孙孛罗忽济农的关系,被满都鲁杀死。
蒙藏贵族随身佩带装置佛像的用具。所装为护身佛像,挂在胸前,用以“驱邪”和祈求“佛佑”。蒙古佛教信徒往往在胸前佩带之。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须是辽太祖※弘义宫和辽穆宗※延昌宫之一石烈。又,在※突
卫拉特蒙古宗教节日。蒙古语,意为“诵经会”。每年六月十五日开始,八月一日结束,共45天。参加经会喇嘛,每天仅吃一顿饭。在此期间,百姓可以前往烧香,但不能在庙内住宿。经会结束后,举行赛马、摔跤等竟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