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中左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前旗界,西至察罕特莫滚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南至布隆和特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二年(1713)车臣汗乌默客叔吹音珠尔,请编属丁500自为一旗,允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前旗界,西至察罕特莫滚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南至布隆和特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二年(1713)车臣汗乌默客叔吹音珠尔,请编属丁500自为一旗,允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1639—1702清朝大臣。汉军正白旗人。石廷柱第四子。顺治十四年(1657),由佐领兼礼部郎中。康熙元年(1662),授山东按察使。六年(1667),授浙江盐运使。十二年(1673),迁湖广下荆南道
参见“坊头”(960页)。
见“鹘里尀”(2452页)。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见“费雅喀”(1771页)。
吐蕃部落名。又作浑末。系由唐时随吐蕃贵族出征河陇地区的奴隶组成。《资治通鉴》载:“嗢末者,吐蕃之奴号也。吐蕃每发兵,其富室多以奴从,往往一家至十数人,由是吐蕃之众多。及论恐热作乱,奴多无主,遂相纠合为
中国古代文献对游牧民族的泛称。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传》,意谓以游牧畜牧业为基础的国家。如“乌孙,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自是以后,遂为历代学者沿用。如《汉书·西域传》:“大月氏本行国也
见“尕藏图旦旺秀”(583页)。
辽代宫户中身份较低的一种人户。来源有二:一为从诸斡鲁朵户中析出者;二为诸色人犯罪没入者。多充宫中杂役,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御帐、皇太后、皇太妃、皇后、皇太
见“萧师姑”(19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