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又作钵掣逋。藏语音译,意为“高僧”、“大德”或“大和尚”。《新唐书·吐蕃传》载:“钵掣逋者,虏浮屠豫国事者也。”白居易亦谓“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钵掣逋又是一种官职名称,为吐蕃王朝掌管政务的僧人。地位
见“布延巴图尔鸿台吉”(473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敞口木碗”。其分侈口鼓腹和直口弧壁两种器型,均为矮圆柱形足、平底。由当地工匠采用青杠、米柳、杜鹃花等质地坚硕的树根、茎,经砍切成圆段坨,高温煮、晒干、车床凿创外壁
清代湘军将领。原名杨载福。湖南乾州(今吉首)格哨寨人。苗族。咸丰元年(1851),随曾国藩湘军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由士卒擢升至副将、总兵、湖北提督、福建陆师和水师提督。同治三年(1864),以攻占太平天
见“罗布藏阿旺济克美扎巴”(1427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
鸟名。亦称“海青”。雕的一种。因产于乌苏里江和黑龙江中游以东至海地(包括附近海岛)而得名。善捕水禽小兽,以翼搏击,“大者力能制虎”,有“羽中虎”之称。以羽色纯白为贵,白而杂他色者次之,灰色者又次之。捕
见“纳罗泼”(1270页)。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