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80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乾隆四十六年(1781)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官员外郎、凉州知府等。五十八年(1793),官湖南衡永郴桂道。六十年,赴保靖等地抚辑苗众,以督饷功,赏戴花翎。
?—1885清朝将领。字和甫。满洲镶蓝旗(一说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咸丰初年,从僧格林沁征山东、湖广捻军,从驻防兵升骁骑校,赏戴花翎,赐“巴图鲁”名号,以佐领补用。十年(1860),克太湖,擢协领
渤海王国早期所置州名。据《续日本纪》,日本淳仁天皇天平宝字三年(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大兴二十二年,759),渤海赴日使臣高南申官此州刺史,是渤海早期已有此州之设。《新唐书·渤海传》所载62州中无其名,盖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禄、思陆、思陆发。※思机法幼子(一作思任法子)。正统十四年(1449),明兵部尚书王骥等第三次征麓川,随父拒守金沙江,与官军战于鬼哭山及芒崖山等地,死伤惨重,父退走缅甸,遂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参见“傣文”(2242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鹘笃骨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石烈。
见“永陵”(635页)。
唐朝纳抚新罗和※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唐高宗总章(668—670)年间初置,以安顿新罗归附民户。侨治良乡县之古广阳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1:归义县。后废。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信安王李祎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五十年(1785)置。策伯克多尔济子一等台吉恭格车棱裔。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一作6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路盟,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兼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