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萨满登记在“档士”上的神的总称。鄂伦春语音译。参见“档士”(1805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宋代南丹州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因地处溪峒地,又称溪峒蛮。其地南接宜州(今广西宜山),北邻西南夷地。宋开宝七年(974)置州,大观元年(1107),改为观州,四年(1110)复旧名。开宝七年,酋帅莫洪
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东北韦州城东南隅康济寺内。西夏时期建,为八角密檐式砖塔,共13层,高42.76米。原塔9级,明嘉靖六年(1527)增筑4级。经明、清两代多次重修。1985年,宁夏文
见“西夜”(691页)。
官名。唐置,唐中期于禁军之6军中各置1人任之,位在大将军之下。西夏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以党项贵戚豪右领其职,分正、副。高一级称都统军。金代亦置统军司,督领军马,有统军使,副统军等官。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康熙《新平县志》卷2“新化州风俗”、道光《新平县志》卷6“土司附种人”、雍正《景东府志》卷3、乾隆《开化府志》卷9等,均记有当地称为“喇乌”的生产生活情况。近代哈尼族中仍有一部分称
晋代卢水胡首领。杏城(今陕西黄陵县西南)人。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三月,乘西燕主慕容冲率众东下,长安(今陕西西安市)空虚之机,率众4千余户入据长安称帝,以赵谷为丞相,渭北皆应之。遣弟郝多攻扶风王驎
即载淳(1844页)。
高车(敕勒)六种之一。又称斛律部。原居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北魏天兴五年(402),首领※倍侯利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后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