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通吉卫
见“禾屯吉卫”(592页)。
见“禾屯吉卫”(592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见“努尔哈赤”(1262页)。
见“完颜亮”(1145页)。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1599—1649清太宗皇太极皇后。名哲哲。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内蒙古科尔沁贝勒莽古思女。明万历四十三年(1614)四月,由皇太极亲迎至辉发扈尔奇山城,成礼。崇德元年(1636),册封为皇后,正位中
奚(又作库莫奚)族五部族的统称。又称奚五部。不同时代各部名称有所不同。史载有三种:①据《周书》:“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
即“厄鲁特”(196页)。
蒙古语作“侯勒”,即四弦。18世纪前出现的蒙古民族乐器。盛行于科尔沁草原,几乎家家皆有,人人擅奏。可独奏,亦可伴奏。琴筒为木制,蒙以蟒皮,琴杆用乌木或红木制成。有弦四条,弓用马尾制作,分成两股,分别夹
见“奥里米”(22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