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自华
清同治年间苗族教育家。湖南凤凰厅得胜营人。同治年间(1862—1874)自贵州镇远返故里,自筹经费,创办三潭书院,聘用有影响的苗族人任教,培养苗族青年。其子吴幼侠受其教诲,于宣统二年(1910)赴长沙考取留日生额,在日本帝国大学受教,成为苗族第一代赴国外的留学生。三潭书院为培养苗族人才,发展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清同治年间苗族教育家。湖南凤凰厅得胜营人。同治年间(1862—1874)自贵州镇远返故里,自筹经费,创办三潭书院,聘用有影响的苗族人任教,培养苗族青年。其子吴幼侠受其教诲,于宣统二年(1910)赴长沙考取留日生额,在日本帝国大学受教,成为苗族第一代赴国外的留学生。三潭书院为培养苗族人才,发展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见“耶律奴瓜”(1309页)。
即“杂夸”(838页)。
国民党政府掌理蒙古、西藏等地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1928年3月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定,1929年2月正式成立。隶行政院,与各部地位同等。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21人,其中6人为常务委员。由阎
参见“三顺王”(4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和尔盖山接本部左翼后旗界,西至沙喇哈达接本部左翼中旗界,南至搜吉乌苏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伯尔克山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二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
1597—1642明代诗人、书画家。字人望。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天启五年(1625)庶吉土。崇祯九年(1636)选任解元。曾寓居金陵(今南京),与弟仲侗均有诗名。曾任永昌府太史。崇祯(162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见“板楯蛮”(1294页),“賨”(2294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新疆柯尔克孜族毡帐名。形制与※蒙古包相似。左侧毡壁上悬绣花的“色克切可”,供挂衣帽,犹如汉地大衣柜。右侧角垂帘子,供置放炊具、餐具、食品,兼做厨房和储藏室。两内侧挂着精心绣出各种图案的巨幅挂毯或帷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