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峪沟石窟
位于今新疆鄯善县西50余公里处,傍火焰山,距高昌故城15公里。开凿在吐峪沟东岸半山中。石窟分东南、西北两区。东南区有4窟,西北区有21窟。在沟西岸还有石窟和以土坯砌成的土窟16处。多有汉文题记。最早当在晋设高昌郡以前,下延至唐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今新疆鄯善县西50余公里处,傍火焰山,距高昌故城15公里。开凿在吐峪沟东岸半山中。石窟分东南、西北两区。东南区有4窟,西北区有21窟。在沟西岸还有石窟和以土坯砌成的土窟16处。多有汉文题记。最早当在晋设高昌郡以前,下延至唐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拔也稽部”(1364页)。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见“陆米”(1187页)。
见“前赵”。(174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尔堪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与密陈卫同时设立。在今嫩江支流的绰尔河流域。天顺五年(1461),其首领与朵颜使臣来朝时,始赏给印信。成化二个(1466)九月,使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
亦译“习不失”。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酒醒”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经常酗酒,屡悖其母,其母徒单氏即把乌古出之子命名为辞不失。
?—174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衮占次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父死,袭札萨克辅国公。五十四年(1715),受命于本地备御准噶尔部,散秩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