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召庙石窟
见“真寂寺”(1819页)。
见“真寂寺”(1819页)。
北魏至北齐时对一些部落酋长的赐号。唐人讳民为人,故也称领人酋长。领民酋长之“民”,指各酋长所统部落,不同编户齐民。又根据其实力、功绩分为第一、第二、第三领民酋长等,在北魏统一战争过程中,许多部落酋长,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即“达兰达葩”(731页)。
即“蒙兀室韦”(2329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和啰噶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设考郎兀卫,以早哈(又译恼纳)为指挥使,后因早哈与侄塔失争印,明廷以早哈掌忽儿海卫(又译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十三年(1415)
见“艾克木汗”(437页)。
藏语音译。地区名。西藏地区之别称。旧时将西藏分为阿里、卫(前藏)、藏(后藏)和康(又称喀木)四部。有时又合称卫及康区西部两地为“卫”;阿里、藏两部为“藏”,故总称卫藏。元、明两代称乌思藏,清译“卫”,
地名。位于青海省北部青海湖以西。古西羌地。汉属西海郡,魏、晋、南北朝时为吐谷浑牧地,唐入吐蕃,宋为唃厮啰地。元属西宁州,明属西宁卫。明为蒙古所据。万历六年(1578)俺答汗迎黄教领袖索南嘉措至青海仰华
即“冉瞻”(5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