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邹
即“古邹大加”(442页)。
即“古邹大加”(442页)。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皮靴。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地。以牛皮制成。用料因人而异,台吉多用红香牛皮,中嵌鹿皮,饰以文绣。宰桑也用红香牛皮,但不嵌鹿皮,也不饰文绣。普通牧民穿皮履,或黑或黄,不敢用红色。妇女靴履与男
藏语音译,意为“佐相”。汉称“大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村寨的统治者,世袭贵族。多是为土司开拓疆土有功者的后裔,或依附于土司的某地统治者,可参加土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如“涅巴会议”,经严格选择可任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臣。略阳(治临渭,即今甘肃秦安东南)賨人,板楯七姓罗氏之后。初为汉王、梁州刺史李寿长史。玉恒三年(337),向李寿献谋,袭据成都,称藩东晋。及攻取成都废李期后,又与解思明(一说应作鲜思
一作段易长,即“段正兴” (1696页)。
元朝官署名。掌武宗皇后宫政及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诸事。仁宗皇庆二年(1313)置,设寺卿5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2员。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等机构。
?—177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驻防吉林。乾隆十三年(1748),从经略大学士傅恒征金川有功,自护军擢至二等侍卫,累迁副都统。二十年(1755),以参赞大臣随军征阿睦尔撒纳,因奋勇击杀立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①(?—1607)明代女真辉发部首领。女真族,益克得里氏。辉发部始祖※昂古里七世孙。贝勒※王机褚之孙。杀七位叔父,夺贝勒位。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初,响应叶赫部贝勒纳林布禄号召,结扈伦四部,攻掠努
见“儋耳国”(2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