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北周律令

北周律令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例、记享(一作“祠享”)、朝会、婚姻、户禁、水火、兴缮、卫宫、市廛、斗竞、劫盗、贼叛、毁亡、违制、关津(一作关市)、诸侯、厩牧、杂犯、诈伪、请求,告言(一作告劾)、逃亡、系讯、断狱、共1537条。其制罪有杖刑、鞭刑、徒刑、流刑、死刑5种,每种刑又分5等,共25等。不立十恶(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和内乱)之目,而重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之罪。《北周律》虽承※《北魏律》,但模仿《周礼》,杂采魏晋,篇章条目繁多。《隋书·刑法志》称其“大略滋章,条流苛密,比于齐法,烦而不要”。建德六年(577),破北齐后,武帝欲施轻典于新统治区,乃诏诸杂户,悉放为百姓。又为《刑书要制》维护社会治安,规定持仗群盗1匹以上,不持杖群盗5匹以上,监临主掌自盗20匹以上,盗及诈请官物30匹以上,正长隐5户及10丁以上、及地3顷以上,皆死。自余依《大律》。大象元年(579),宣帝宇文赟又令在此基础加以增补,谓《刑经圣制》,也称“法经”。上述法典原文已佚。《隋书·刑法志》、《唐六典》等保存其梗概。

猜你喜欢

  • 番社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 觉围

    见“僾尼”(2249页)。

  • 大磐

    金朝将领。亦名蒲速越。渤海族遗裔。※大㚖之子。金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官右骁骑副都指挥使。金世宗时,以大臣子,累官登州刺史,袭猛安。因伐宋有功,大定三年(1163),迁嵩

  • 宾居

    古地名。唐代磨些蛮(纳西族先民)的居地之一。唐《蛮书》卷三:“越析一诏也,亦谓之磨些诏,部落在宾居”。今云南宾川县宾居街。

  • 哈斯木汗国名鉴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 八角鼓

    ①满族打击乐器。鼓身呈八角形,故名,相传象征八旗。宽约17厘米。鼓框、鼓墙均木制,单面蒙蟒皮。每片鼓墙嵌小钹子,象征24旗佐。其中一墙端系丝绳,中结双纽结,下垂长穗两股,穗色因各旗不同而互异。演奏法或

  • 四月会

    见“奥米那楞”(2253页)。

  • 曩论掣逋

    藏语音译,意为“内大相”。吐蕃官名。《新唐书·吐蕃传》:其官“又有内大相曰曩论掣逋”。为主管吐蕃内政之大臣。职位在“论茝”(大相、大论)之下。一般内务官则称“曩论”。内大相为内相中之最高等级,其下尚有

  • 大护国仁王寺

    元代藏传佛教大寺。一作护国仁王寺、仁王护国寺。《佛祖历代通载》:元世祖尝问帝师八思巴:修寺建塔,有何功德?帝师云:福荫大千。遂建仁王护国寺,以镇国焉。至元七年(1270)兴建,十一年(1274)建成。

  • 可黎可足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