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木当·阿班罗勃
清末云南贡山县第四区独龙族反土司斗争首领。因不堪察瓦龙藏族土司的剥削压迫,于宣统二年(1910),与次里组织60余人起事,拒绝向察瓦龙土司缴纳捐税。以砍刀、弓弩为武器,率众到土司驻地布尔请愿,代表民众和土司谈判,土司见武装群众来势汹汹,慌忙逃走。领导群众斗争,连续4年拒向土司纳税。
清末云南贡山县第四区独龙族反土司斗争首领。因不堪察瓦龙藏族土司的剥削压迫,于宣统二年(1910),与次里组织60余人起事,拒绝向察瓦龙土司缴纳捐税。以砍刀、弓弩为武器,率众到土司驻地布尔请愿,代表民众和土司谈判,土司见武装群众来势汹汹,慌忙逃走。领导群众斗争,连续4年拒向土司纳税。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骑马使用的一种带子。用丝线或棉线织成,长1丈至2丈,宽1寸5分,双层。射箭时作为腰带围系在长袍外面的腰间,骑马或乘车时用作缰绳,则称之为“马扯手”。清代以带的颜色区分等级,皇帝使用明黄色,亲王、郡王使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环锡林河(今西林河),东至浩齐特界,西、北接阿巴哈纳尔旗界,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住地,至塔尔尼库同始名所部曰阿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见“宫”(1749页)。
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佛主之一。传说原来木戛区勐糯寨百姓,后外出学佛,修行三四年后回勐糯,筑起佛房,成了佛爷,利用传播佛理建立威信,最后成为木戛区各寨的宗教头人和政治首领。主宰辖区内一切重大事务。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哈尔博户大渠。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决定兵分三路收复新疆,居住在伊犁的锡伯族军民300人闻讯后,在总管喀尔莽阿率领下移居博尔塔拉(今博乐县一带),从事耕种,并开挖了这一
参见“拾骨葬”(1621页)。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