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拉
见“乌拉部”(334页)。
见“乌拉部”(334页)。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河瑞元年(309),封齐王。次年,父临终前,委为大司徒,受遗诏辅政。与鲁王刘隆、北海王刘乂并称“三王”,总强兵于内
匈奴官名。分左右。是单于重要辅臣,为※“六角”之一。位在左右温禺鞮王之下,多由单于子弟充任,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晋代作渐尚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左右朔方王之上。
西夏采用中原汉族礼仪的专称。太宗德明时始实行,景宗改行蕃礼。毅宗谅祚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此礼。惠宗时太后梁氏专权,于乾道二年(1069)上表宋神宗,请复蕃仪。惠宗亲政后,亲向汉
? —463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尉氏(尉迟氏)。辽西公尉诺子。明元帝时,执事左右,为大官令。太武帝即位,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8人分典4部,绾奏机要,赐爵山桑侯,加陈兵将军。改安北将军,出镇北境。从征柔
即“东川王”(509页)。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即“从太山”(321页)。
即“嘎山达”(2449页)。
?—1369明洪武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亦名英杰。广西左江上思州人。洪武(1368—1398)初,于上思州聚众反明,邻近百姓纷起响应,拥众万余,兵逼郁林州城。知州赵鉴、同知王彬集民丁拒守,被困半月有余。
赏赐制度。历朝有之,元朝沿之。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其法始定于太宗窝阔台,增于宪宗蒙哥时。多者每年赐银百锭,缎300疋。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