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5—756唐代吐谷浑王族。字神威慕容氏。慕容宣彻子。初受唐封左武卫郎将,后迁左领军卫大将军,仍充长乐州(今宁夏同心)游奕副使,“统戎旅,辑宁沙塞”。娶则天皇后侄孙女、燕国公武延寿女为妻,封平阳郡夫
卫拉特蒙古别名。又译卡尔玛克、卡耳梅克、喀耳木克等。其含意众说纷纭,一说词根是蒙古语palim,原意指遗留在皮子上的脂肪或脂肪炼油后剩下之油渣,引申为遗留下来的人们。在中亚突厥语族历史文献及俄文档案等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系为主人盖房、搬迁、械斗、抢亲、宗教祭礼、娶亲嫁女、节庆晏请及“优尔巴”等各种活动的综合人役称谓。其有以男或女投役、男女共投役以至举家投役等形式,无劳役期限额。其中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四年(1327),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于其地,以八百媳妇酋南通之子招三斤知木安府,侄混盆知孟杰府。故知两府均在八百媳妇境,即今泰国北部清迈等地。明洪武十五年(138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即“无恤”(244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最底层的等级和奴隶。彝语“呷西呷洛”的简译,意为“主子锅庄旁边的手足”,汉称“锅庄娃子”、“家内奴”。约占总户数的10%。来源为因穷困欠债、犯罪等下降的曲诺;抽取的阿加子女;从
书名。清末民国初戴锡章撰。28卷,编年体史书。内容起自党项初兴,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时期至西夏建国始末。取材以陈崑《西夏事略》为主,辅以吴广成《西夏书事》、张鉴《西夏纪事本末》、周春《西夏书》等,并广采宋
即“苴仁”(1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