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和勒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布素鲁克”(471页)。
见“罗泼”(1415页)。
见“旦利皆部”(551页)。
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傣族和哈尼族中关于民族关系的传说。相传古时洪水泛滥,百姓流亡,有5家傣族和7家哈尼族逃至黑龙潭附近,时一片荒凉,野兽出没,12户人家一起栖于大树上,过着共同狩猎,平均分配的原始生活,两
书名。地方志书。4卷。清林则徐(1785—1850,字少修,福建侯官人,汉族)等修纂。成书年月不详。卷1记星野、山川、建置、疆域、城池;卷2写学校、风俗、民户、田赋、祭祀;卷3写兵防、邮旅、秩官(附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德元年(1149),司空、平章政事、吴国公刘等受封;正隆三年(1158),海陵王第四子完颜广阳受封;大定十一年(1171),世宗子完颜永蹈、同年,完颜永济(卫绍王)相继封。《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晋代仇池氐人首领。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百顷氐王※杨千万之孙,前仇池国君主※杨茂搜养父。后袭氐王爵。至晋武帝时(265—290),势渐强盛,受晋封为假平西将军(一作假征西将军),还居略阳(
见“完颜宗弼”(1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