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书名。一名《皇清经世文编》。清为江苏布政使贺长龄委魏源编辑。120卷。道光六年(1826)成书。按事分学术、治体、吏政、户政、礼政、兵政、刑政、工政等8纲。纲下分子目,共有65目。如户政下有理财、养民
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 —约709吐谷浑王族。一作慕容宣超。慕容氏。※慕容忠子。武周圣历元年(698),父卒,嗣立。二年,吐谷浑7千帐随吐蕃论亏仁降唐,吐蕃境内吐谷浑1400帐旋亦内附。武则天纳郭元振谏,将归降之吐谷浑置
古地名。秦为夜郎且兰地。汉属牂柯郡。唐贞观(627—649)中,改播州,治所在今遵义市。宋大观(1107—1110)中,置遵义军。嘉熙三年(1239),置播州安抚司。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为宣
参见“壮戏”(887页)。
明代官名。简称巡抚辽东都御史。明正统元年(1436)始置。与镇守辽东地方总兵官及太监(内臣)均为镇守辽东之重臣。衙门为巡抚都察院,设于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县)。又于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设行院。职务为提
见“土鲁亭山卫”(71页)。
见“格哷博罗特”(1810页)。
古族名。属乌蛮系统。据《云南志》载,唐时与施蛮居住在剑、共诸州(今云南省剑川、鹤庆一带),后为南诏所迫,迁往铁桥(今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西北)西北,号剑羌。贞元十年(794),南诏王异牟寻虏其王傍弥
即“拖日气”(13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