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组合词ulusbigi音译。 “兀鲁思”(ulus),蒙古语,原意为“百姓”、“大众”,后引伸为“国家”和“领民”、“领地”。“别吉”(bigi~begi),蒙古语意为“公主”,蒙、元皇室及诸王之女称
1781—1848清代著名史地学家。字星伯。汉族。原籍浙江上虞(今上虞县东南丰惠镇)。后随父仕于大兴(今北京),遂定居。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编修。十五年(1810),督学湖南,任宝庆府(今邵阳
壮族古地名。又称婆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其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壬庄圩附近波旧。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1604—1636清初将领。又作萨哈廉。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三子。通晓满、汉文字,战功卓著,政多建树。初授台吉。后金天命十年(1625),统兵援救蒙古科尔沁部,拒察哈尔
古族名。属乌蛮系统。据《云南志》载,唐时与施蛮居住在剑、共诸州(今云南省剑川、鹤庆一带),后为南诏所迫,迁往铁桥(今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西北)西北,号剑羌。贞元十年(794),南诏王异牟寻虏其王傍弥
见“康佐苗”(2101页)。
?—1281元朝将领。又译昔里伯。蒙古克烈氏。莫刺合子。历任枢密院断事官、河南行省断事官。世祖至元七年(1270),引水军4万会攻襄阳。八年,从都元帅阿术败宋将范文虎援军于鹳子滩。进围樊城,先登。从战
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
书名。全称《西藏王国卡普清传教士法诺的多米尼科神父搜集和实行的、为新传教士而编写的医疗方法说明》。18世纪上叶意大利卡普清西藏传教会法诺的多米尼科(P·Domenico da Fano)神父编。共50
? —112东汉时先零羌别部首领。永初元年(107),西羌起义爆发,率所部与钟羌从陇西赛外攻入陇西郡(治今甘肃临洮),断陇道。次年冬,败征西校尉任尚军于平襄,势盛。自称天子,于北地招集武都参狼,上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