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林答
即“兀林答”(108页)。
即“兀林答”(108页)。
故匈奴都尉。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特辕侯(一作特装侯),赐食邑650户。元鼎元年(前116)卒,无嗣,爵除。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忽都忽、胡土虎、失吉忽秃忽,汉人称胡丞相。塔塔儿氏。宋庆元二年(1196),本部为金军及蒙古军所败,被获,为成吉思汗母月伦收为养子,后随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以善射著称,享“那颜
?—166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书库尔岱青长子。随父率部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顺治十八年(1661),以父年迈,受禅,继位。继续奉行其父的既定政策,加强与清朝的和好联系,缓和与
藏语音译,又作孜拉扎,意为僧官学校,亦称孜仲学校。创建于清乾隆十九年(1754)。由西藏地方政府※译仓主持校务,布达拉宫的囊吉扎仓负责实际管理与教学。派僧官任教,课程以佛经、藏文书法、文法、韵律、诗词
运河名。亦名“陡河”、“南渠”。位于岭南西道桂州地(今广西临桂县会仙圩)。始建于唐武后长寿元年(692)。此工程分相思江水为东西两流,分别经过东、西两陡河,使东流注入漓江;西流至大湾通黄桥河,再合永福
见“洛桑丹白尼玛”(1735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托加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硕克图济农孙镇国公拉察布族裔。其子察罕喇布坦受封札萨克镇国公,掌旗务。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藏语音译,意“薪饷局”。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发放薪饷的机关。因设布达拉宫下,故名。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藏军军饷和政府官员薪金,及新征兵之军粮。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天德五年(1153)改汴京路置。治所在南京(今河南开封),辖有开封、归德、河南3府,邓、许、毫3个节度使州和陕、毫(贞祐三年升为节度使州)、陈、蔡、郑、颍、宿、泗8个防御州及睢、单、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