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棍泰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舒穆鲁氏。历官护军校,副参领、参领。咸丰三年(1853),官镶白旗蒙古副都统,办理东路巡防,以阻太平军北伐,赏戴花翎。四年,由通州移驻良乡,后赴涿州帮同防堵。历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稽察内七仓大臣、署礼部左侍郎。以训练通州团练有成效,受表彰。八年,奉命往天津办理洋务,并赴山东筹防河道。事竣返京,病故于途。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舒穆鲁氏。历官护军校,副参领、参领。咸丰三年(1853),官镶白旗蒙古副都统,办理东路巡防,以阻太平军北伐,赏戴花翎。四年,由通州移驻良乡,后赴涿州帮同防堵。历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稽察内七仓大臣、署礼部左侍郎。以训练通州团练有成效,受表彰。八年,奉命往天津办理洋务,并赴山东筹防河道。事竣返京,病故于途。
春秋时※姜戎首领。鲁襄公十四年(前559),晋悼公会吴国欲伐楚,疑其曾向楚泄密,被晋将范宣子传讯、审问。其义正辞严,历数诸戎对晋之功劳,批驳了谗言。宣子向其道歉,并请参加会盟。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见“夫余”(223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西夏依附于官田(公田)的农业劳动者。可自立门户,其地位有时发生变化,或被当作赏赐的礼物。夏天祐民安五年(1094),凉州(今甘肃武威)《重修护国寺感应塔碑铭》记载崇宗李乾顺以官作4户赏赐该寺。
见“耶律贤适”(131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扎哈喇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喇哈峰,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900里。
?—1483明宪宗朝太监。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成化初年(1465),两广总督韩雍镇压大藤峡瑶民起义时被虏,因年幼。送至昭德宫侍奉万贵妃,后升迁御马监太监。为人狡黠,善奉迎,深得宪宗青睐,被密派伺察宫内
见“阿都优洛波哇抹阶凯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