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户
参见“沟主”(1135页)。
参见“沟主”(1135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浩尔吐乡沙那水库淹没区。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兴建。建筑为宫殿式,包括正殿1座、南殿8座、僧舍15间。由一名呼毕勒罕任住持。最盛时有喇嘛217名。民国二十四年(1935)
见“达卢骨部”(731页)。
见“里泼”(1081页)。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头人之一。详见“家支头人”(1947页)。
1842—1848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六代活佛。姓名不详。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一世。藏族。卫地(前藏)牧驴人之子。第五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依前例转世于西藏,由第七世班禅额
亦称“峒首”、“峒官”。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
清朝将领。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委章京侦卫拉特功,补侍卫。次年,迁副都统。三十三年(1768),率鄂伦春人300从大学士傅恒征缅甸,进攻老官屯。缅王被迫求和,遂随大军班师。三十八年(17
1634—1695清朝将领。又作郎谈。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内大臣武拜之子。年14任三等侍卫。顺治六年(1649),迁二等侍卫。大同总兵姜挐叛,奏命随端重郡王博洛讨之,以功进一等侍卫。八年(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