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
参见“月祭”(374页)。
见“赫哲族”(242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西域古湖名。见《后汉书·班超传》。《汉书·西域传》作蒲类泽。《旧唐书·地理志》:胡人称婆悉海。清《西域图志》作巴尔库勒淖尔。即今新疆东北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巴里坤湖。西汉本始三年(前71年),汉蒲类将
清同治年间苗族教育家。湖南凤凰厅得胜营人。同治年间(1862—1874)自贵州镇远返故里,自筹经费,创办三潭书院,聘用有影响的苗族人任教,培养苗族青年。其子吴幼侠受其教诲,于宣统二年(1910)赴长沙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
①西域古国名。又作丘兹、屈支、屈茨、鸠兹等。王治延城(今新疆库车县境)。其王白姓。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6900余,口80000余,兵2100余。国王之下设大都尉丞、辅国侯、安国侯、
?—534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梁书》载:梁中大通二年(530),父※呵罗真卒,嗣立。受梁武帝封为宁西将军,西秦、河二州刺史。五年(533),遣使至梁贡方物。其世子亦遣使向梁太子献白龙驹。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