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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家庭

继对偶家庭之后一男一女建立在排他性婚姻关系上的家庭形式。亦称单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原始社会晚期,由于私有制的发展,为适应男子独占要求和确认亲子财产继承权而从对偶家庭中产生,并成为阶级社会占主要地位的家庭形态。其基本特征是婚姻受契约保护,专限与固定的配偶同居,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离异。有招赘和娶妻二种:前者仅限于有女无子家庭,为数不多,后者系普遍形式。起初不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而是权衡利害的产物,实质是对女子的一夫制,男子的多妻制。法律和舆论要求女子从一而终,严守贞操,夫死守节;男子却可以种种借口休妻或纳妾。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以来,随着妇女从家庭走向社会,一些具有独立经济的女性,终于迎来以爱情为基础的,对男女双方均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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