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让三策
西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待诏贾让提出的治理黄河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不与水争地,将“当水冲”的冀州(今河北南部)百姓全部迁徙,决黎阳(今河南浚县东)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让黄河在宽广数十里的范围内自行游荡,西有群山,东有大堤,可保证洪水不危害其他地区。中策是在从淇口到漳水的中游地带大量建闸引水,分杀水势,减轻下游防洪压力。下策则是不断加固原有堤防。他认为:上策可以永保平安;中策可以改良土壤,发展农业,还可资航运,维持数百年;下策则劳民伤财,灾害不止。三策在治河史上有较深远的影响。
西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待诏贾让提出的治理黄河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不与水争地,将“当水冲”的冀州(今河北南部)百姓全部迁徙,决黎阳(今河南浚县东)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让黄河在宽广数十里的范围内自行游荡,西有群山,东有大堤,可保证洪水不危害其他地区。中策是在从淇口到漳水的中游地带大量建闸引水,分杀水势,减轻下游防洪压力。下策则是不断加固原有堤防。他认为:上策可以永保平安;中策可以改良土壤,发展农业,还可资航运,维持数百年;下策则劳民伤财,灾害不止。三策在治河史上有较深远的影响。
地名。在今浙江绍兴市东北。东晋隆安四年(400),孙恩破上虞,进及邢浦,会稽太守谢琰遣参军刘宣之击破之,孙恩撤退;未几,复进军邢浦,官军失利,即此。
?—1215金女真完颜部人,字维明,本名福兴,或讹为复兴。世宗朝为近侍局直长,调中都右警巡使。章宗时,自外路官召为刑部尚书,兼知审官院,改知大兴、大名两府事。迁山东路统军使。改知兴中府事。卫绍王时,入
清末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字和甫。曾任苏松太道。光绪二十七年(1901)以四品候补京堂任出使日本大臣,曾电请清廷停派留日学生。二十九年压制拒俄运动,受到舆论谴责,6月被召回。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 二年(1906)设。由兵部武库司、练兵处器械科归并成立。掌器械、弹药,军装之制造、存储、销用各项事宜。辖制造、保储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二人
?—1218金东京(今辽宁辽阳)猛安人。太子太傅吾迭子。由护卫十人长官至武器署令。从军被俘。贞祐二年(1214)逃归,迁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治中。累迁辽东、上京等路宣抚使兼左副元帅。升尚书右丞,行省
隋大业四年(608)置。《资治通鉴》:大业四年夏四月,“诏于汾州之北,汾水之源,营汾阳宫”。在今山西宁武县西南管涔山上。《新唐书·刘武周传》:大业十三年,“武周因袭破楼烦(郡),进据汾阳宫”,即此。唐
趾一作阯,或作址。初泛指五岭以南地区,后专指越南中部、北部;一说初指长江下游一带。《墨子·节用篇》、《韩非子·十过篇》、《尚书大传》都说帝尧之地,南至交趾(阯)。因地在南方,故又名“南交”。《书·尧典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朝会、尊崇、庆贺、大婚、经筵、巡幸、耕耤各事,以及皇子公主婚嫁、册立册封、进书颁赏事宜。置署长一人,以及佥事、录事、鸣赞、序班等。
官署名。辽五京均设警巡院,管理民政。金诸京亦设。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在大都置警巡院,领民事及供需。至大三年(1310),改原警巡院为左、右警巡院,秩正六品,隶大都路都总管府。置达鲁花赤、警巡使
①在今福建福州市旧城内东北隅。西北有欧冶池,相传为春秋时欧冶子铸剑之地。②在今江苏六合县东北。产铜、铁及磁石。相传西汉吴王濞铸钱于此,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