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牛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国家耕牛的牧养和使役,正二命。下设典牛下士以佐其职。隋开皇元年(581)罢。
?—前664一称王子善。春秋时楚国人。楚武王之子,文王之弟。官令尹。楚成王六年(前666),欲引诱文王夫人息妫,遭斥责,旋率兵攻郑,无功而还。后为申公鬬班所杀。
金、元之际养蚕技术之高度概括。所谓“十字经验”,乃指十体、三光、八宜、三稀、五广十个字。“十体”,《务本新书》指出养蚕要注意掌握“寒、热、饥、饱、稀、密、眠、起、紧、慢(谓饲时紧慢也)”。“三光”,为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五品上。领直卫副都督。
余(餘)①广义指嫡子以外诸子,亦称众子或庶子。狭义则专指嫡子的同母弟。②周代官名,管理卿大夫的余子,掌诸侯所乘之戎车,又称公路、旄车之族。《左传·宣公二年》载,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嫡)而为之田,
明代选举制度。凡遇正贡(包括岁贡、选贡、恩贡等)因事故或病未经到部,在一年之内,将原批朱卷追缴,由提学官取年力精壮文学优长者补。
罪名。即不明察,当为渎职罪的一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徭律规定,县吏估定工程量后,如施工时间超过或不足两天以上,以“不察”论处。
古代从事冶炼和生产金属制品之工匠。亦称炉夫。如宋代之富裕炉户多自招炉丁从事烹炼铸造。清代的炉场中亦招炉丁专事或辅助冶炼钢铁,受炉户统辖。
隋开皇十年(590)改成州为封州。以境内封溪水为名。治封川县(今广东封开县东南封川)。大业三年(607)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辖境相当今封开县地。宋属广南东路。元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宣慰司。至元中
官名。简称黄沙御史。西晋武帝置,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案件。秩与御史中丞同。后并河南,遂省。 一说太康五年(284)始置黄沙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