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寺右丞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一人,从七品。详见“鸿胪寺左丞”。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一人,从七品。详见“鸿胪寺左丞”。
即“山东统军司”。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清朝地方督抚衙门发行的地方性质的公报。所载内容,均抄自督抚衙门。因称督抚衙门为辕门,故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掌管宗室事务。除宗室外,异姓亦可任之。《隋书·柳机传》: “(柳謇之)以明经擢第,拜宗师中士。”
官名。汉武帝时置禁圃令及丞,属水衡都尉。禁圃可能是上林苑中栽培蔬菜之类的园地。《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禁圃有两尉,而《封泥考略》卷一有“禁圃左丞”封泥,可能禁圃有左右两丞,而禁圃两尉是两丞之误。
官名。北周东京小宗伯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春官府长官,赵芬任职时兼摄夏官府事,并与小司寇长孙平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朝廷大吏。《韩非子·八奸》: “大臣廷吏,人主之所与度计也。”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金曹从事”。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① 军队建制。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三三○○六片: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②官名。(1)春秋时宋国置。六卿执政大臣之一,掌君臣百官的教训,又与右师兼掌四乡政令。《左传 ·成公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