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步军专勾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并马军专勾司、步军专勾司置。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审校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批粮料历以送粮料院,防止伪冒、欺诈之弊。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太府寺。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审计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并马军专勾司、步军专勾司置。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审校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批粮料历以送粮料院,防止伪冒、欺诈之弊。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太府寺。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审计司。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辽北面官。掌监治五院部。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官名。简称都水司郎中。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后增设四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
官名。元经正监的副长官。员额二人,从三品。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官员。康熙十六年(1677)设,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以内务府郎中兼充,从三品。掌管关防,督率佐领审查人丁,办理应试,挑补披甲,监督领放俸饷,查报贤孝节义,
官名。北魏置。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以宦官担任。《魏书·阉官传》:“高祖以 (王温)谨慎,补中谒者,小黄门,转中黄门、钩盾令,稍迁中尝食典御、中给事中。”北齐改称“中尚食典御”。
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掌章奏、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主官为典簿,满汉各一人,下设孔目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参见“正言”。官名。宋太宗端拱初改门下省左拾遗为左正言。见“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