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领民酋长

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可世袭。北齐沿置。有“第一领民酋长”,“第二领民酋长”“第三领民酋长”等,详见各条。


官名。北魏地方制度,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的异族之外,对于其统治民族鲜卑本族或早期降附的其他少数民族则保留酋长制。依照部落原来居住的地区的大小分封给各部落酋领,各部落酋领其初沿袭原有习惯称作“汗”,后来改用汉名,称为酋长,其所辖之地大小不一,大的有三百平方里,小的亦有一百平方里。部落的人口一般接近一万户,每户出武士一人,组成军队,由酋长统率。酋长因其辖境大小及人口多寡又有第一等酋长、第二等酋长、第三等酋长之别,简称第一酋长、第二酋长、第三酋长(据《隋书·百官志二》所载北齐官品,第一领民酋长,流内比视从三品;第二领民酋长,流内比视从四品:第三领民酋长,流内比视从五品),其品秩仅稍次于上、中、下三州刺史,可见领民酋长的地位仅次于刺史。他们常率领所部武士从征四方,亦得离开部落出任中央或地方官员。此类鲜卑本族部落,其分布不限于北边诸镇,前期京畿地区,如代郡西部及善无、秀容等地亦普遍设置。孝文帝迂都洛阳以后,部落酋长原则上应南居洛阳,但为联络部落与酋长的感情,许其冬居洛阳,夏返部落。至魏末大乱,部落南徙,于是部众随从酋长征战,迁徙不常,与过去世代定居有其固定地域者完全不同。在其既入汉人地区,且又迁徙无定的情况下,部族逐渐衰微或逐渐华化,经过数十年之后,部族遂行瓦解而不复可考。

猜你喜欢

  • 优异佐领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全称“优异世管佐领”。凡初立佐领之人率众归诚,功在旗常,或立佐领后承管之人著有军功劳绩,得赐户口,编为佐领者,均为优异世管佐领。佐领员缺,由立佐领人和得优异佐领人之子孙世代承管。

  • 电政司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全国电政,凡官商电报局则例、线路规章、万国电政联盟条款,以及城市电话、电灯各事皆属之。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六人。官署名。(1)清末置,

  • 例部

    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当时吏部除官,多用例破法,或因例立法,故称。

  • 中极殿大学士

    官名。明朝殿阁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清顺治(1644—1661)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参见“华盖殿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

  • 庆丰闸官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庆丰闸之官员,未人流。隶于坐粮厅。掌闸门之启闭,水大则泄,水小则蓄。兼司东直门角楼回龙闸。并管束运米脚夫,勿任抛散。

  • 尚膳正、尚膳副

    官名。清置,见“御茶膳房”。

  • 骁名将军

    参见“十骁将军”。官名。梁置。为百号将军之一,拟官六品。见《隋书·百官上》。参看“骁雄将军”条。

  • 湖广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五城兵马司,在京留守右等八卫、荆、襄、楚三府长史司,宣州等五卫等处

  • 提举修政局

    见“修政局”。

  • 镇东大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职掌与镇东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三国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255) ,诸葛诞自镇南将军迁此职,仪同三司,都督扬州,二品。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