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学士
官名统称。即集贤院学士、集贤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宰相带者则加“大”字。五代或为集贤殿学士,或为集贤院学士。宋初置集贤院学士与集贤殿大学士,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罢。元朝隶集贤院,定置二员,正二品。
官名统称。即集贤院学士、集贤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宰相带者则加“大”字。五代或为集贤殿学士,或为集贤院学士。宋初置集贤院学士与集贤殿大学士,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罢。元朝隶集贤院,定置二员,正二品。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从八品,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
臣下请求进见君上。《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唯睢亦得谒,睢请为君见于张君。”
官名。北魏、北齐置。《魏书·范绍传》: “转右都水使者。”详见“都水使者”。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指内外官缺出,差委品级相近官员代理其职之制。尚书、侍郎、京堂之署缺办理者皆由特简。总督、巡抚印务。互相署缺。藩、臬印务或互相署理,或藩以臬署,臬以道署。同知以下印务,由督抚委署。其各
见“总制使”。
官名。北魏以来常于“丞相”上加大字以示尊崇。北周静帝大象二年(580) 置左、右大丞相,令“百官总己以听于左大丞相”(《周书·静帝纪》) ,而以杨坚任此职。不久去左、右之号。参见“大丞相”。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于太史局置挈壶正二人,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挈壶正,员二人,正八品上,掌知更鼓漏刻,隶司天台。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司天监,与五官司辰同掌漏刻、报时辰等事。明朝属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职方司”。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提点设,一人,汉员,正六品。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官名,清置,为神乐署长官。参看“神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