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集曹”。
官名。见“公府集曹”。
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官名。北魏置,选文学之士以他官兼领,掌起居注的修撰。郑伯猷以尚书外兵郎中,魏收以散骑侍郎为之。官名。北魏置,见“起居令史”。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即都官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员外郎。
官名。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封府置,左、右各一员,为军巡使副职。后陪都河南府、应天府、大名府亦置,为军巡院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哲宗元祐(1086—1093)中
官名。唐文宗大和九年(825) 置,以宰相、诸道盐铁、转运使王涯为之,总榷茶利,徙民茶树于官场,焚其旧积,天下大怨。及王涯遭诛,以右仆射令狐楚代为盐铁使兼榷茶使,复令纳榷,加价而已。开成元年(836)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
文书名。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呈礼部,注明本人姓名、年甲、乡贯、三代、户主、举数、场第,以及父母年甲、现任或曾任官职等。宋朝则附于试卷前,作为卷首。试前投纳贡院。文、武官员亦须写家状,注明乡贯、三
官立学校。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元年(1055)。设博士、助教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