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官署名。唐代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宋代有枢密院、宣徽院、翰林学士院等。辽代有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北大王院、南大王院等。金代有枢密院、国史院、翰林院、审官院等。元代有枢密院、行枢密院、察院、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贤院、宣政院、宣徽院等。明代有都察院、翰林院、太医院等。清代有理藩院、都察院、翰林院、太医院、上驷院、武备院、弼德院、资政院、盐政院、典礼院。民国有行政院、法院等等。
官署名。唐代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宋代有枢密院、宣徽院、翰林学士院等。辽代有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北大王院、南大王院等。金代有枢密院、国史院、翰林院、审官院等。元代有枢密院、行枢密院、察院、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贤院、宣政院、宣徽院等。明代有都察院、翰林院、太医院等。清代有理藩院、都察院、翰林院、太医院、上驷院、武备院、弼德院、资政院、盐政院、典礼院。民国有行政院、法院等等。
官名。周朝置。掌管徒役的低级官吏。一说胥管理十名徒役为什长。《周礼·天官·冢宰》:“胥十有二人,徒有二十人。”贾公彦疏:“胥,有才智,为什长。徒,给使役。故一胥十徒也。”官府中的小吏。《周礼·天官序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全国宪兵指挥机关,隶属于军事委员会。设司令一人,中将级;副司令、参谋长各一人,均为少将级。司令部内部设参谋、副官、军需、军械、军医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上校或同等佐属,科长为
即“山东行枢密院”。
即“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晋朝置,为县属官,掌教学。《晋书·职官志》: “户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官名,东汉置,为县佐吏,掌管学校等事。东汉末年,因兵乱学校荒废。建安八年曹操“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改枢密直学士置,属侍从职。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复旧名。
“大行台尚书右丞”的省称。
官名,汉置,为西域都护副职,秩比二千石,掌护西域诸国。《后汉书·班梁列传》:“旧敦煌郡有营兵三百人,今宜复之,复置护西域副校尉,居于敦煌,如永元故事。”《后汉书·西域传》:“邓太后不许,但令置护西域副
北齐太子仗库局长官,为流外官。
即“圆明园八旗护军营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