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武官名。晋代左右卫所属各有三部司马,其一为由基司马,掌宿卫。其长称为由基司马督,下设由基司马史。由基为取古代善射者养由基之名名之。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五等,低于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二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二品,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开国县伯之上。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三级,任管带官、参军官等,秩视都司,阶正四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督视江、淮、荆、襄军马,以知枢密院事充任,其官署称枢密行府,公事枢密院体例施行,有所奏报则直送入内内侍省进呈。三十二年罢。又置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以参知政事
即“北(大王)院郎君”。
官名。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初隶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隶大司农。东汉置一员,六百石。主受郡国漕谷,管理国家粮仓。三国沿置,魏六百石、七品。两晋、南朝皆沿置,梁、陈隶司农卿。北魏仍隶大司农。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典硙中士,正二命;典硙下士,正一命。掌管碾硙之事。《周礼》中无此官。
(1)春秋时晋国在文公与襄公年间的国家军队建置。据《左传》记载,晋国在鲁僖公二十七年 (公元前633年)始有三军的建制,次年增置步兵部队——三行。鲁僖公三十一年(公元前621年)晋罢三行为上新军与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