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散梅伦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
官名。北魏置。《周书·窦炽传》: “长广王建明元年(530),(窦炽)加武厉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掌金、锡、玉矿产地的守护及开采。《周礼·地官》: “艹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
使职名。见“监中外官考使”。
监狱名。北洋政府始置,设于北京及各地,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二十四日公布的《陆军监狱官制》和《陆军监狱官任用条例》的规定,属于中央的监狱由陆军总长管辖,属于地方的监狱,由所属长官管辖。陆军
官名。北周置。东宫司卫上大夫属官,佐其统率东宫卫士。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四○九《苏慈墓志》。
官制用语。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周朝每三年进行一次。依据考核成果或赏或罚。《周礼·天官·大宰》: “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明孝宗弘治(1488—1505)中定大计之法督考之。地方官三年一朝,于
参见“十明将军”。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谟阁学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