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秋监令
官名。即长秋令。
官名。即长秋令。
官署、官吏的办公处所。《梁书·吕僧珍传》:“僧珍旧宅在市北,前有督邮廨,乡人咸劝徙廨以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邮官廨也,置立以来,便在此地,岂可徙之益吾私宅!”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
见“河北籴便司”。官署名。宋置,掌籴便刍粮以供边储之用。见《宋史·职官七·提举河北籴便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清朝铨选制度。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凡月选,满洲、蒙古、汉军皆以上旬(即每月初五日),汉官以下旬(即每月二十五日),笔帖式以中旬(即每月二十日) 为截止日期。截前出缺、开缺为本月之缺,逾期为下月之缺。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官署名。元朝御史台直辖八道监司,即山东东西、河东山西、燕南河北、江北河南、山南江北、江北淮东、淮西江北、山北辽东八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宋朝掌贮存供应御酒,于禁中置局,设主管官。元朝于世祖中统四年(1263)亦置,秩从六品。以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1274)增设提点一员。掌制造诸王百官酒醴。十六年,改为尚酝局。官库名。宋代置于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考工室令置,属少府。新莽更名共工。东汉仍称考工,转属太仆。秩六百石,有丞二人。主作器械,以兵器为主,成则上交执金吾入武库; 兼作青铜器、漆器及织绶诸事。西汉时下
官名。清置,为国史馆的事务长官。满、汉各一人,分由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及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掌章奏、文移及管理吏员、差役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