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守太监
官名。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洪熙元年(1425)始设。正统(1436—1449)始遍设于各省各镇,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控制地方官员,权势显赫。嘉靖八年(1529)后始革。
官名。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洪熙元年(1425)始设。正统(1436—1449)始遍设于各省各镇,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控制地方官员,权势显赫。嘉靖八年(1529)后始革。
见“札”。
将军名号。东汉初置。光武帝时有汉忠将军王常,见《后汉书·王常传》。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
官名。西汉武帝置,掌西域诸屯田。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征伐大宛后,轮台、渠黎皆有屯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外国使者。后车师、乌孙、焉耆等国皆有屯田,亦以校尉领之。宣帝神爵二年(前60)置西域都
官名。晋朝置,司空府属官。亦作“道桥掾”。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蒙古地方自治办法》,有原则八项,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一、在蒙古适宜地点,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
官府文书名。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若主管官府无印纸,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公据,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称为背批。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乡贯,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奚牧传》:“太祖录先帝旧臣,又以牧告(刘)显之功,拜为治民长。”
官名。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提领所”和一些不同名称的“局”等官署设同提领,多为九品,位在提领之下,副提领之上,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元史·百官三·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将军置,设二员,从三品,协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