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掌保护西域屯垦。《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护田校尉府卒入谓县。”
即“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原兵部车驾司设。掌军台、驿站牌票、贡马各项事宜。辖驿传、销算、配戍三科及捷报处、马馆。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十八人,录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太常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太常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太常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司乐二人,孝陵等祠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名。元及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见“都镇抚司”。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安抚司干办公事简称。
陆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掌军乐事务。
见“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