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印篆文官
宋朝少府监属官。掌官印铸造、书写印文之事。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铸印篆文官二人,掌刻印信篆文。
宋朝少府监属官。掌官印铸造、书写印文之事。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铸印篆文官二人,掌刻印信篆文。
(1)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掌理监试事务。(2)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
①太师、太傅、太保合称。北魏始有此称,位上公,居二大、三公上。名为辅导天子之官,位极尊而无具体职掌。北齐因之,后主时为激赏人心,增员而授,不可胜数。北周改称三公。隋、唐仍称三师,为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
古代的小军官.《新唐书·兵志》:“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唐府兵之制,以十人为火,置火长。
见“总理大臣”。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置,掌百官食膳事,有令、丞。隋、唐光禄寺沿置,隋朝有令三员、丞八员,又有监膳十二员、唐朝有令二员、丞四员,掌供百官膳食,又有监膳十员、监膳史十五员、供膳二千四百员等。明洪武八年(13
官名。同“典命”。周朝置。掌诸侯群臣爵秩等级。《大戴礼记·朝事》: “是故古者天子之官,有典命官掌诸侯之仪”,“以等其爵,故贵贱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
即内制,见“内制”①。由皇帝直接发布的命令。《新唐书·百官志序》:“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双单月铨选、议叙、各官及吏员、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验看、分发。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使职名。唐玄宗以后,采访、观察、都统等使加“处置”,赋予处理、决断权。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初置采访处置使,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肃宗乾元元年(758)改为观察处置使。肃宗乾元元年(758)李峘除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三年(1266),用正七品印,掌各路玉匠造作。十五年,改为玉局提举司。官署名。元至元三年置,掌琢磨匠人,用正七品印,十五年,改为玉局提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