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甲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掌制作铠甲等,隶少府监,不久废除。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掌制作铠甲等,隶少府监,不久废除。
官名。清雍正四年,改督学为提督学院,每省一人,掌本省学校政令等。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即“三司都凭由司”。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 (1377) 置,以授光禄司监事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 (后9) 置,位上公,与太傅、太师、国将同为四辅。刘歆曾任此职。东汉初。彭宠自立为燕王,亦置。西夏、元朝为佛教僧侣官衔。西夏国师曾主持译经。元多授吐蕃高僧。其位低于帝师,高于司空
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之一。掌储缎、纱、绸、绫、绢、布等物。置郎中二人 (兼司衣、茶二库),员外郎三人,六品司库一人,无品级副司库二人及库使若干。库藏之出纳,按月缮折,送司核对并呈府堂奏销。官库名。
①官号。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置。《三国志·许褚传》:褚“迁武卫中郎将,武卫之号,自此始也。”其后有武卫将军、武卫大将军、武卫校尉、武卫都尉等名号。详见各条。② 武卫将军省称。③隋、唐十二卫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掌看守牢狱人犯。役卒名。(1)宋代置于县,掌看守狱囚。参见“推司”。(2)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所掌与宋同。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置一人,后改四人,从七品,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定为六品,康熙九年 (1670) 定为从七品。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长官。
宋朝功臣号。以赐皇子、皇亲、文武臣僚及外臣。参见“功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