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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曹

官署名。汉朝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货币、盐铁事。郡国亦置,兼掌市政。以掾主其事。三国、晋丞相相国府、诸公府、大将军府皆置,西晋末改长官为参军。晋朝诸县亦置,长官仍为掾。北魏诸县、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州、诸郡县,隋朝雍州、诸郡县置,长官为从事、佐或掾、参军事。隋朝所置掌内外库藏、权衡量度事,文帝开皇三年 (583) 改名司金。


官署名,汉置,汉朝三公府设此官署,掌货币盐铁事;郡国也置,除掌货币盐铁外,还兼掌市政。掾为曹长官,秩比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其后,三国、晋丞相(相国)府、诸公府、大将军府及县都置,晋公府金曹长官称参军,县仍为掾。北魏、北齐公府州郡县皆置。隋文帝开皇三年改称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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