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田产税务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五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
官署名。明代置,为光禄寺四署之一,掌供宫膳、肴核(肉类、菜类、果类)之事。其官有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见《明史·职官三·光禄寺》。清代光禄寺也有珍羞署,掌供禽兔鱼物,大
本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书记等,后来也用作地方军政官聘请雇佣的文书、刑名、钱谷佐理人员的通称。清代汪辉祖《佐治药言检点书吏》:“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唯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
见“提举譏察使”。
官署名。元至元十六年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并管坝河。初属兵部,后改属户部;秩正五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等。见《元史·百官一·户部·新运粮提举司》。官署名。元至元十六年
宦官职名。明制于大护国隆善寺等寺,朝天宫等宫,东岳庙等庙,各有烧香内官十余人不等。东西舍饭寺亦各有内官十余人。有的因年老有病,退居于此,只给本身柴米、冬衣、靴料,以终天年。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炮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炮队操法,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学堂成绩。置科长、科员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勾销、校核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簿帐,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职事归比部。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匈奴王名,即右贤小王。《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汉兵夜至,围右贤王,右贤王警,夜逃……得右贤裨王十余人。”注:“小颜云:裨王,小王也,若裨将然。”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甸祝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