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伯克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递送兵马粮饷文卷等一切官物及分攒差务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名。“组”指丝编之绳。《周礼》天官有典丝之职,“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即凡掌理修饰官府器物的官吏,可以取画有彩色的缯,经刺绣的锦、丝线、丝绳。北周分《周礼》典丝的职任,置织组中士,正二命;织组
官名。汉代公府置东西閤祭酒,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记诸公督府置吏,有东西閤祭酒各一人。是南朝州都督府中亦必有此职。较小军府则不置。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集贤殿修撰置,为贴职,从六品。官名。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
官名,汉朝在三辅置委输官,掌转运及积存货物。《史记·平准书》:“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
官名。①唐朝节度使兼观察使,节度使府则置观察支使一员,分察支州、支郡善恶,位副使下、判官上。②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诸节度州置一员,以明经及诸色入仕无出身人充任,与掌书记不得并置。③宋朝选人官阶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宗卫率置,太子右司御率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上,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统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右宗卫率,睿宗景云二年(711)复名右
官名。北魏置,分管皇帝生活起居,依所管具体事务分“尚食典御”、“尚药典御”等。北齐设“中尚食典御”、“中尚药典御”等。隋初门下省尚食、尚药局各置二人,正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奉御,隶殿内省。又
官名。唐置,掌收租、庸、青苗税,即掌钱谷的官员。唐制:中男(十六至二十岁)、丁男(二十一至五十九岁),每人授田一顷,每年交粟二石,叫做租。凡丁,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叫做庸。
官名。清末大理院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三品,特简。佐正卿总理全院事务并监督一切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副长官,见“大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