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始置,《汉书·武五子传》记燕刺王有医工长,颜师古注:“医工长,王官之主医者也”。东汉沿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医药”。
官署名。晋朝司徒府僚属增设左西曹后,改原西曹为右西曹。南朝沿置。参见“西曹”。
官署名。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掌管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并办理与俄罗斯、廓尔喀等国的交涉、通商及入贡事宜。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设。以承政为主官,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夷”、“微”、“卢”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烝”是他们的君长。
官名。汉朝隶将作大匠(将作少府),领本署工徒修造宫室、宗庙、陵园、道路等,秩六百石。官吏犯法,常输左校为工徒。三国魏以其主天下木材,并入材官校尉。西晋复置,隶少府,七品。东晋省并材官将军。十六国后赵仍
官名。见“公府戎曹”。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西京作坊副使、东西染院副使、礼宾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