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社局
官署名。唐朝于两京置。宋朝东京亦置,掌四郊坛壝之事,隶太常寺。仁宗嘉祐元年(1056),置郊社局令一员。
官署名。隋唐有郊社署,属太常寺。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于太常寺置郊社局,以郊社令为主官。掌巡视四郊及社稷的坛壝,负责扫除,祭祀时则检视牺牲。
官署名。唐朝于两京置。宋朝东京亦置,掌四郊坛壝之事,隶太常寺。仁宗嘉祐元年(1056),置郊社局令一员。
官署名。隋唐有郊社署,属太常寺。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于太常寺置郊社局,以郊社令为主官。掌巡视四郊及社稷的坛壝,负责扫除,祭祀时则检视牺牲。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讶中士八人,掌迎宾客。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讶中士,正二命;掌讶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掌财政,设制国用使为长官,下设同知制国用使司事、制国用副使。七年罢。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北路女直兵马。
参见“光禄卿”。官名。为光禄寺的长官。南北朝时梁、北齐、唐、宋、明、清都设此官,掌管皇室膳食等事。详见“光禄”条。
唐五坊之一,以鹘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名。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所属有器工中士,正二命;器工下士,正一命。掌器物的制造。
官名。见“审判员”。
官名。南朝梁、陈置,东宫文学侍从,任者皆为才学之士。参见《陈书·徐陵传》、《姚察传》。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浊之分,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清官”,寒门则只能任“浊官”。由浊官迁任清官,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故当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隋书
明清荫子为官之制。明洪武(1368—1398)年间初行,后渐成定制。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皆得蒙恩荫子为官。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首荫嫡长子孙、次及旁支。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